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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栽培介质您需要了解的那些事儿

发布时间:2022-09-21 02:59:53 点击量:2141


什么叫栽培介质?

栽培介质是用来支撑植物生长的材料的统称。传统花卉、苗木种植业中,植物的栽培都是以土壤作为栽培介质的。但土壤在栽培介质的应用中难以满足花卉、苗木生长的需求,所以会采用其他栽培介质,来满足其生长需求。

根据《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管理,栽培介质定义:除土壤外的所有由一种或几种混合的具有贮存养分、保持水分、透气良好和固定植物等作用的人工或天然固体物质组成的栽培介质。常见的栽培介质有泥炭土、椰糠、蛭石、棉籽壳、珍珠岩等。

进口流程及注意事项
01 境外生产栽培介质是否在准入名单内
进口有机栽培介质时,海关总署对其实施准入管理。首先确定境外生产栽培介质企业是否在海关总署动植司网站公布的《进口有机栽培介质国外供货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内。

若不在该《名单》内,需办理境外供货企业备案。由境外供货商、生产加工企业或国内代理商(人)向进口企业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备案。

企业递交申请材料
1  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合法经营证明材料(官方注册文件复印件)。
2  按照具体申请备案的栽培介质种类详细描写栽培介质成分、加工工艺流程(尤其是涉及高温、高压工艺环节的需写明具体的工艺数据)、防止有害生物及土壤感染措施。
3  成品品质检验及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实施情况等。
4  成品包装及标识情况等(标签内容应包含有品名、生产日期、原产国家或地区、生产企业、包装规格等,含文字描述及图片说明)。
申请人或代理人备齐材料向直属海关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或电子版材料。直属海关根据企业提交的材料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和企业材料送海关总署批准,时效以海关总署动植司网站公布结果为准。

02 风险分类管理
直属海关根据有机栽培介质种类、产品属性、加工处理程度、卫生管理情况等,明确进口栽培介质的风险等级,进而确定是否需要检疫审批、植物检疫证书以及相应后续监管措施。

03 检验检疫
有机栽培介质进境检疫审批前无需在海关进行样品检测。如需检疫审批应当在进境前取得检疫审批单,进境时向进境口岸海关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证书、贸易合同和发票等单证。

04 其他注意事项
1 栽培介质输出国家或地区无重大植物疫情发生。
2 栽培介质必须是新合成或加工的,从工厂出品运抵我国国境要求不超过四个月,且未经使用。
3 进境栽培介质不得带有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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